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人社部门与法院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3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人社与法院沟通联系机制,合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印发本通知,请认真执行。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7月18日
联系单位:市人社局政策法规科(劳动保障监察科)
关于建立健全人社部门与法院沟通联系
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与司法协调联动机制建设步伐,推动劳动人事争议和社会保障领域纠纷多元化,推进诉源治理,合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依法履职、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高效联动,以提升人社领域法治化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具有鄂州特色的人社与法院沟通协调机制。
二、主要举措
(一)合力推动行政争议化解。人社部门和法院注重联动工作,人社部门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积极主动履行出庭应诉职责,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切实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法院加强执法培训及旁听庭审,定期通报劳动争议和社会保障领域案件受理和裁判情况,深入分析败诉案件类型、原因,分类制定改进措施,必要情况下可给予司法建议。双方建立案件交流沟通机制,集中会诊疑难争议案件,实行不定期庭审互听,减少人社领域行政争议的产生。
(二)深入加强调研合作。人社部门和人民法院要积极开展和谐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及新业态就业群体保障等领域的常态化调研工作,邀请对方参加相关调研活动,共享调研成果,并将调研成果转化成指导工作的实质性建议或意见,加速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全面提升。
(三)多元化解劳动人事纠纷。人社部门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停在前面,推动争议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不断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行政争议调解率。要加强诉源治理,着力防控劳动关系风险,降低民事和行政争议成诉率。人民法院要大力支持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工作,推动调解、仲裁与诉讼程序有序衔接,深度融合。
(四)全面开展执调对接。人民法院和人社部门共同配合,采取调解和强制执行等方式追缴违规领取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待遇,合力维护社保基金安全。法院对人社部门做出的生效处罚、行政强制或其他行政决定、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等,法院优先立案、快速查控、及时处置。
(五)共同保障农民工工资。人民法院不断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确保劳动者及时兑现胜诉权益,将拖欠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作为重点民生案件,开展联合研判,依法用足用好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限制出境、拘传、拘留、罚款等各类强制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六)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共同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主动深入社区、企业、校园等一线开展普法宣传,充分通过庭审观摩、短视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以案释法、发布典型案例宣传,把普法宣传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提高普法宣传质效,帮助广大职工提高法治意识,从源头上减少劳动人事争议产生。
三、组织保障
(一)定期开展联席会议。建立人社部门与法院沟通联系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以社会关注度高、密切联系群众的重大事项和司法问题进行沟通协商,一揽子通报、研究行政争议化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和谐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纠纷矛盾化解等工作。
(二)建立联络员制度。人社部门和法院各确定一名联络员,专人负责日常沟通、会议联络和问题协调,做到“零障碍”信息共享,保障沟通联系工作机制正常有效运行。
(三)强化上下指导。推动、指导下级法院和人社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共同建立沟通交流机制。
附件:鄂州市人社部门与法院沟通联系机制联络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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