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1.《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有关政策标准的通知》(鄂财金发〔2023〕34号)
2.《关于实施“才聚荆楚·智汇鄂州”工程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到鄂州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鄂州人才〔2022〕7号)
二、政策内容
(一)贷款对象
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二)贷款额度与贴息期限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三)贷款条件
1.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2.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三、申报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扫描件);
3.企业与新招用员工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办理就业创业登记;
4.企业职工花名册及缴纳社保凭证(上年度和申请年度当月的原件及扫描件);
5.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上年度和申请年度当月的原件及扫描件);
6.企业员工工资支付凭证(上年度和申请年度当月的原件及扫描件);
四、经办流程
1.申请及审核。企业持申报材料向营业执照注册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线下提出申请或者通过微信小程序“鄂州市创业担保贷款”线上申请,人社部门汇总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借款企业资料推送至经办银行;
2.贷款调查。经办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企业创业项目、还款能力、征信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借款企业提供担保增信相关资料,经办银行推送到担保机构;
3.贷款担保。担保机构通知借款企业提供反担保人办理担保增信,确定贷款额度并出具保函至经办银行;
4.银行放款。经办银行按规定办理放款手续。
五、办理网点及咨询电话
1.鄂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鄂城区古城路129号市民中心一楼A12窗口
电话:027-60858991
2.鄂州市就业社保中心
地址:鄂城区滨湖南路105号一楼就业窗口
电话:027-60876305、027-60876326
3.鄂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鄂城区古城路1号房产大厦二楼
电话:0711-5900636
4. 华容区劳动就业中心
地址:华容区体育路66号图书馆
电话:0711-3586939 027-60586727
5. 梁子湖区政务服务大厅
地址:梁子湖区太和镇羊成大道(湖北苏星制衣有限公司对面)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人社窗口
电话:027-60699916
6.葛店经开区社保中心
地址:葛店经开区仁义路32号
电话:027- 53080069
7. 临空经济区政务服务大厅
地址:临空经济区临空大道与燕沙路交汇处临空经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电话:027-60671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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