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策内容
(一)贷款对象: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二)贷款额度与贴息期限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三)贷款条件
1.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2.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三、申报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扫描件);
3.企业与新招用员工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办理就业创业登记;
4.企业职工花名册及缴纳社保凭证(上年度和申请年度当月的原件及扫描件);
5.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上年度和申请年度当月的原件及扫描件);
6.企业员工工资表及支付凭证(上年度和申请年度当月的原件及扫描件)。
四、经办流程
(一)线上申请:申请人在微信小程序“鄂州市创业担保贷款”提交申请,系统自动推送至人社部门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转交担保机构和银行。
(二)线下申请
1.提交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营业执照注册地(区)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
2.资格审核。人社部门核查材料真实性及申请人资质,符合条件的推送至担保机构。
3.担保与银行审核。担保机构进行尽职调查,要求提供反担保措施(如自然人担保、房产抵押等),银行实地考察项目并审核征信,通过后签订合同并放款。
4.贴息发放。银行按季度向财政部门申请贴息,资金直接拨付至借款人账户。
五、经办机构及咨询电话
1.鄂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鄂城区古城路129号市民中心一楼A12窗口,咨询电话:027-60858991
2.鄂州市就业社保中心:鄂城区滨湖南路105号一楼人社惠企窗口,咨询电话:027-60876305
3.鄂城区政务服务中心:鄂城区古城路1号房产大厦二楼,咨询电话:0711-5900636
4.华容区劳动就业中心:华容区体育路66号图书馆,咨询电话:027-60699697
5.梁子湖区政务服务中心:梁子湖区太和镇区府路1号区政府北侧市民之家一楼民生服务区人社综合窗口,咨询电话:027-60699916
6.葛店经开区社保中心:葛店经开区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咨询电话:027-53080069
7.临空经济区政务服务大厅:临空经济区临空大道与燕沙路交汇处临空经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咨询电话:027-60671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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