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5号)
2.《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25号)
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二、政策内容
按规定对有组织跨省务工的脱贫人口按每人不超过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对有组织省内县外务工的脱贫人口按每人不超过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过渡期内只能享受一次。
三、申报材料
1.《一次性交通补助申报审批表》;
2.外出务工脱贫人口花名册;
3.组织脱贫人口外出务工政府部门备案。
四、经办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报。
2.受理。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初审。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并提交区就业部门进行复审。
3.拨付。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标准将一次性交通补助资金拨付至个人银行账户。
五、经办机构及咨询电话
1.鄂城区劳动就业管理局:鄂州市鄂城区古城路22号,咨询电话:0711-5901203
2.华容区劳动就业中心:华容区体育路66号图书馆,咨询电话:0711-3586939
3.梁子湖区劳动就业中心:梁子湖区太和镇福成路10-9号,咨询电话:027-60698806
4.葛店经开区社保中心:葛店经开区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咨询电话:027-53080069
5.临空经济区组织人事局:临空经济区临空大道与燕沙路交汇处临空经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咨询电话:027-60671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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