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2026年鄂州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市劳动就业中心 日期:2026-02-11
           一、政策依据

1.《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24〕88号)

2.《关于做好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奖补工作的通知》(鄂退役军人发〔2020〕21号)

3.《关于促进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鄂退役军人发〔2023〕7号

二、政策内容

吸纳退役1年以内(上年度9月1日以后退役的退役军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在鄂企业,按照企业吸纳退役军人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奖补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花名册原件1份);

2.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3.《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

4.退役军人证件复印件

四、申报地点

1.线上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进行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申报。

2.线下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地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

五、经办流程

1.数据初筛及确认。依托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及湖北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信息,确认政策对象范围。

2.信息推送及申领。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主动推送政策内容,告知申领渠道及流程,并指导企业规范申报。

3.资料审核及拨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通过企业所提交的资料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账户。

六、经办机构及咨询电话

鄂城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0711-5901203

华容区劳动就业中心           0711-3586939

梁子湖区劳动就业中心         027-60698806

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保中心   027-53080069

临空经济区组织人事局         027-60671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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