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2022年我市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社保降费率政策采取“免申即享”方式,企业“免填单、免申请”,在核定缴费环节自动享受降费率政策,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自2021年以来,为4280家企业降低失业保险费4929.5万元,4449家降低工伤保险费1721.3万元。
此外,鄂州市还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政策,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6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企业均可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据悉,企业在办理缓缴手续时不需要提供任何材料,只需要登陆湖北政务服务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中“2022年单项阶段性缓缴期确认”模块勾选一个缓缴起止时间,即可实现秒批。(夏亭 027-60358508)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湖北翔天科技 版权所有: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鄂ICP备05017375号-1 联系地址: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103号 联系人: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0358511 网站标识:4207000008 点击总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