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重要规划;
三、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决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鄂公网安备 420704020002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