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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公告

日期:2025-02-20
 

 

   根据省市关于开展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专项监督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市人社系统开展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行动重点内容

专项整治聚焦人社领域涉企执法监管行为,着力发现和纠治以下突出问题:

(一)纠治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问题;

(二)纠治粗暴执法、过度执法、趋利性执法问题;

(三)纠治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拖延执行问题;

(四)纠治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搞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利益输送问题;

(五)纠治检查频次多、内容多、主体多、标准不统一问题;

(六)纠治小错重罚、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问题;

(七)纠治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相互推诿扯皮问题;

(八)纠治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意见相违背、宏观政策取向不一致、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文件规定问题。

二、线索受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三、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地址: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2室(鄂州市滨湖南路103号)

电话:0711-60358585

邮箱:rsjzsjgjw@163.com

四、注意事项

(一)受理范围主要为整治内容中明确的八方面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不受理无关的举报反映和来信来电,不干预司法活动。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

(二)举报反映问题线索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

(三)围绕专项行动重点内容反映问题线索,请尽可能提供问题的发生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及相关佐证资料等。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四)以下举报将不予受理:已经人民法院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确定的行政执法案件;正在进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行政执法案件;经行政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的行政执法案件。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提出意见建议!感谢社会公众对人社领域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专项监督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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