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机关工作环境,切实搞好办公大楼环境卫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卫生保洁责任分工
1、局机关各科室、在本大楼办公的各有关单位负责各自办公室内部的卫生保洁工作;大楼专职保洁员负责各自责任区内公共场所和局领导办公室、会议室的卫生保洁工作;保安人员负责办公大楼四周地面及庭院门前的卫生保洁工作。
2、专职保洁员卫生责任区的划分:
第一责任区:一楼、二楼、三楼公共场所及所在楼层领导办公室;
第二责任区:四楼、五楼公共场所及所在楼层领导办公室;
第三责任区:六楼、七楼公共场所及所在楼层领导办公室;
第四责任区:八楼、九楼公共场所(会议室、活动室)。
二、临时突击性卫生大扫除责任分工
1、在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以及突击性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中,各科室、在本大楼办公的各有关单位除负责做好内部环境卫生外,也要负责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做好各自卫生责任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清扫整理工作。
2、重大活动公共场所卫生责任分区:
(1)办公楼外四周地面,由保安人员负责。
(2)办公楼一楼东大厅及东一楼厕所由市基金结算中心负责;西大厅及档案室由市劳动保障代理服务中心负责;一楼门庭由保洁员负责。
(3)办公楼二楼大厅由保洁员负责。
(4)办公楼三楼东(含厕所,下同)由市基金结算中心负责;西边(含厕所,下同)由信息中心负责。
(5)办公楼四楼东边由养老保险科、失业保险科与就业科、医疗保险科负责;西边由监察支队负责。
(6)办公楼五楼东边由办公室负责,西边由规划财务科负责。
(7)办公楼六楼东边由劳动关系科、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负责;西边由人事教育科、监察室、农保办负责。
(8)办公楼七楼东边由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调解仲裁管理科、工会负责;西边由保洁员负责。
(9)办公楼八楼东边由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负责,西边由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科、职业能力建设科负责;九楼由保洁员负责。
(10)所有楼梯区域由保洁员按日常分区负责。
三、卫生保洁要求
1、所有卫生区域的地面、墙壁、玻璃窗户、厕所等都要保持洁净,不留污渍。地面上不能有脏物、果皮屑、烟头等乱扔、乱放现象;局领导办公室的地面、家具、窗户等要细心抹擦,做到一尘不染,报纸、书本等要摆放整齐。
2、专职保洁员一般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必须到岗,认真做好本责任区的卫生保洁工作。如遇重要活动,需随时听候局办公室的安排,做好突击性卫生保洁工作。
四、卫生检查考评与奖惩
1、整个局办公大楼环境卫生由局办公室牵头每月组织一次检查考评,按最清洁、清洁、不清洁评定卫生保洁状况,并作好考评记录,同时发检查通报。
2、实行卫生考评与奖惩挂钩。专职保洁员由局机关发放的每月50元补助工资作为奖惩挂钩工资,随着考评情况浮动,当月考评为最清洁的发给80元补助工资;考评为清洁的发给50元补助工资;考评为不清洁的,不发补助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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